2014-06-09 | 发布者: admin
需提供的报关与清关的材料:
1证件原件
如您是新移民、持有韩国绿卡人士、使用工作签证或韩国公民回国,需提供收货人及其家庭成员护照原件
2英文版装箱清单
请用英文填写南芝专用的装箱清单,清单需写清楚每件物品的品名,并注明使用时间,如托运物品为全新,需注明物品价值
3海运提单
海运提单是提货凭证,其中发货人部分显示的是我司,收货人显示的是您国外收货人,被通知人显示的是我司韩国代理公司,提单中品名要求是显示私人物品及个人财产等字样
4 收货人及家庭成员进境原始凭证
此凭证可从韩国移民办公室获取。
韩国海关对于私人物品的进口政策:
韩国海关对于使用过的私人物品是部分免税,对于商业性物品和高价值物品会征收税收,并且韩国韩国规定,收货人到达韩国后的六个月之内,物品必须要运至韩国保税仓,针对于私人物品,韩国海关每票都会查验。